都市更新是一場社會整合與資源重構的歷程,攸關居住權利、公共安全與城市未來。然而,在一個都更案順利落成之前,最常被忽略的,是過程中的「風險」。
面對多方利害關係、長期施工流程與高額資金流動,唯有建立「制度化的風險控管機制」,才能真正讓更新過程安心、讓居民放心。

✅ 都更中的五大潛在風險
類型 | 可能出現的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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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金風險 | 建商資金調度不良、前期銷售未達標,導致停工或延遲交屋 |
法律風險 | 權利整合糾紛、契約不清、更新會爭議、住戶訴訟 |
實施者風險 | 實施者經營不善、未履行義務、規避協議條款或倒閉 |
工程風險 | 施工品質不一、承包單位頻繁更換、驗收瑕疵 |
管理風險 | 完工後管理機制未落實、產權分配糾紛、保固問題 |
🔒 不動產信託:提升資金安全的基礎設計
在多數都更案中,資金信託制度是目前普遍採行的控管方式。其核心目的為:
- 設立專屬信託帳戶,將資金與建商自有資產明確區隔
- 約定撥款條件,依工程進度或契約規定審核後撥付
- 提供帳務查核機制,更新會或地主代表可定期查詢信託資金運用
信託制度可減少因建商財務狀況異常而衍生的風險,也有助於取得金融機構融資支持。但它並非萬全之策,仍需與其他配套制度共同運作。
⚠️ 信託的限制與盲點
儘管不動產信託制度具法律依據與資金隔離效果,實務上仍存在幾項常見限制:
限制項目 | 實際情況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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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託銀行不負實質審查責任 | 銀行僅依契約執行資金撥付,無義務評估建案風險或建商履約能力 |
契約條款設計不良 | 若信託契約撥款條件模糊,仍可能發生資金過早支出、監控不力 |
無續建條款配套 | 若建商中途無法履約,缺乏接手機制,將導致工程停擺 |
資訊落差 | 地主或更新會若對信託制度認知不足,恐產生過度期待或誤解保障範圍 |
🔁 續建機制:防止「爛尾樓」的必要制度
所謂「續建機制」,是指在建案過程中,若原實施者因故無法完成開發,預先安排其他建商或第三方單位接手續建的制度。主要功能如下:
- 預防工程停擺:一旦觸發條件(如破產、違約),即可啟動備援方案
- 維護公共信任:讓地主、住戶與社區免於陷入不確定與法律糾紛
- 落實履約精神:即使原建商退出,仍由制度完成原約定義務
續建條款應納入信託契約、更新契約或合建協議中,並與履約保證、續建預備金等資源搭配使用,以確保可執行性。
👥 地主與更新會的制度參與與監督角色
都更並非交由實施者單方主導,地主與更新會的制度性參與與監督設計,正是風險管控的關鍵一環:
機制設計 | 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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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主代表審查小組 | 參與信託資金帳務查核、重大施工變更討論 |
階段性報告制度 | 每一工程階段要求實施者提交書面報告,並由監造單位說明 |
資訊公開透明原則 | 更新契約、工程進度、撥款紀錄應設立查閱制度 |
申訴與爭議處理管道 | 應建立溝通平台及申訴窗口,落實居民參與與知情權利 |
🏗️ 事業計畫中的風險控管條文建議
為使上述制度得以實踐,建議在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中,納入以下內容作為保障條款:
- 實施者財務結構與融資計畫完整揭露
- 不動產信託專戶設立與撥款條件明訂
- 續建機制條款與接手流程納入契約中
- 地主與更新會之查核權與參與權利條列化
- 第三方監造、法律顧問參與制度明確化
📌 結語:更新的是城市,也是制度對人的保障
都市更新不應只是拆舊蓋新,而是制度與信任的建立。唯有透過嚴謹的風險控管設計,將信託制度與續建條款制度化、讓地主參與制度常態化,方能確保每一場都更案從起點到落成都「安全、可控、可交代」。